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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残疾、孤老人员和烈属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

新政发〔2025〕72号
2025-12-26
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残疾、孤老人员和烈属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

核心提示: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残疾、孤老人员和烈属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

索引号

010448239/2025-00056

主题分类

自治区文件

名称
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残疾、孤老人员和烈属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

成文日期

2025-12-23

发布日期

2025-12-26

文号

新政发〔2025〕72号

有效性

现行有效

发文机关
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

政策解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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